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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河龙运城建筑亮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皂河龙运城建筑亮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皂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   

2.1.2建设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皂河龙运城合围景区、十里通圣商业街(含人和堤)范围内的建筑亮化工程,灯具包括但不限于瓦楞灯、投光灯、线条灯、点光源、洗墙灯、地埋灯等,以及电线电缆、控制系统等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额约389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含设计、图纸审查时间、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全过程)。

2.1.5付款方式:施工图经发包人书面确认主要材料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造价审核结束后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付清(不计息)。

注:工程(除灯具外)保修期为2年,灯具售后保修期不低于3年(以投标方案为准)。 工程保修期2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质量保修金的50%,质量保修金余额待灯具售后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2.1.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

1设计深度需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宿迁市相关地区规范要求;

2甲方的其它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招标范围:皂河龙运城建筑亮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皂河龙运城合围景区、十里通圣商业街(含人和堤)范围内的建筑亮化工程,灯具包括但不限于瓦楞灯、投光灯、线条灯、点光源、洗墙灯、地埋灯等,以及电线电缆、控制系统等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招标内容:设计【包括方案设计、皂河龙运城建筑亮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及估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本项目建筑亮化控制系统应接入景观照明(已实施)控制系统,并能实现统一控制;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最低企业资质要求条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其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2)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的,其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照明工程相近专业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机构印章),法定代表人出席同此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2月9日 8:30至2022年2月16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18963640221

联系地址:宿迁市皂河镇国土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使用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228  1000

5.2开标地点:

5.3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皂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B12306

联系人:吴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

联系人:田进

联系电话:189636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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