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节假日免费开放
(1)3月8日(妇女节)女士持身份证登记享受免费健身服务。
(2)6月1日(儿童节)14岁以下儿童持有效证件登记享受免费健身服务(须监护人陪同)。
(3)8月1日(建军节)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及退伍军人证登记享受免费健身服务。
(4)5月8日(绿色健身日)、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有健身项目有组织地对市民免费开放。
(5)9月10日(教师节)教师持教师证登记享受免费健身服务。
(6)重阳节60岁以上老人持有效证件登记享受免费健身服务(须在健康状况许可情况下,部分项目须监护人陪同)。
(7)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免费开放时段及项目以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场馆公告为准。
2.特定群体免费低收费开放
(1)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优待服务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购健身年卡、单次票实行半价收费。
(2)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优待服务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健康体检报告(三级甲等医院);③签订安全免责声明书;④监护人在场)享受免费健身服务。
(3)医护人员、残疾人、学生、服役或退伍军人凭相关有效证件购健身年卡、单次票实行半价收费。
(4)市级以上劳模凭相关有效证件享受免费健身服务。
(5)诚信等级A级、AA级、AAA级的自然人或法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健身年卡分别享受9折、8.5折和8折优惠。
3.疫情期间场馆开放管理规定
(1)健身会员进入场馆须进行实名登记、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身场馆将全力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会员群众的安全健康,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开放内容及开放形式。
(2)场馆入口处设立体温测量点,请健身会员配合做好入馆前的体温测量,体温>37.3℃不予入馆;为防止馆内人员过于密集,请健身会员锻炼结束后及时离开。
(3)场馆因维修保养,举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等原因,免费、低收费时间段暂停对外开放,场馆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告。
(4)场馆仅限市民健身使用,团体活动、经营性教学、培训等其他有组织的活动不在免费范围内;因场地有限,为保障有序开放,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时间段须提前预约登记;
预约电话:全民健身中心场馆部0527-81820082,奥体中心场馆部0527-81186656;监督电话:0527-84353970。
(5)请健身会员严格遵守各场馆管理规定,和谐有序健身。
附件: 2022年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办法.xls